安徽省高等院校招生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北京市高校在安徽省招收高职考生有关户口迁移的几项政策: 1.招收的城镇户口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招收的农业户口考生,毕业时凭有效毕业证明办理农转非手续; 2.在校生的管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管理; 3.凡学业合格的学生,毕业时由学校按照规定发给国家承认的、由学校印制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不包分配。 毕业生就业不使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