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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一年级女生余亭亭,日前,把自己中学就读的母校朝阳区机械工程学院附中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余亭亭认为学校剥夺她应读完高中的正常受教育的权利,她因被迫分流失去了高考机会而不得不转入一家私立高中,致使精神和经济方面均遭损害。因学校分流引致诉讼的案例在本市尚不多见,据悉,此案已被朝阳法院受理。
余亭亭在诉状中称,她96年 7月被朝阳区机械工程学院附中高中部录取,在高二升高三时,学校怕一部分学生考不上大学,影响高考升学率,就故意出高难度试题,包括她在内的几十名学生因不及格无法升入高三,被迫分流进入“成人高中”,失去了参加高考的机会。余亭亭认为,这些被分流出去不允许上高三的学生,有不少是完全能够高中毕业的,是有可能考上大学的,却被学校人为地定为“差生”,被剥夺了读完普通高中的权利,使他们的人格和受教育权受到极大损害。她认为学校的做法是给学生的受教育设置障碍,违反了《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据此,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学校向她道歉,并赔偿她上私立学校所花费用25000元和精神损失费1万元。
据了解,进行分流是国家教委1995年针对万马千军过独木桥的高考现状制定出的政策。对于一些很难高考考上大学的学生,学校可以把他们分流,不参加高考,颁发成人高中毕业证书,以后可以上各种成人高校,但分流必须本着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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