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北京市出台今年高校毕业生接收新政策


  北京市人事局近日出台了2000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

  按照国家人事部有关通知的要求,北京市将大力推进毕业生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对于市属高校和与北京市实行共建高校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除师范专业毕业生、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以及其他享受专业奖学金的毕业生外,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面向北京地区各类用人单位自主择业的就业办法,赋予毕业生充分的择业自主权。

  加大引进接收高素质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来京就业工作的力度。一是对北京市各用人单位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和获得省部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本科生不作专业和数量限制;二是对北京市地处远郊区县单位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放宽专业限制;三是对于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不作数量限制。同时,要求北京市接收的非外语专业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其英语水平最低应通过国家四级水平考试。

  采取公开报名,择优选拔的办法,选拔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安排到北京市十个远郊区县的乡镇政府、村委会、乡村中小学、乡村卫生院、乡镇企业去支农、支教、支医、扶贫。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工资由各区县人事局管理,享受当地行政机关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过两年锻炼、考试考核合格的,录用到乡镇机关工作。其中特别优秀的,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坚持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在搞好机构改革定岗分流的同时,选择一批品学兼优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基层锻炼,陆续补充到市级国家机关。

  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鼓励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北京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做好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无主管单位接收使用毕业生的人事代理工作,解决上述单位接收使用毕业生的渠道问题,并负责所接收毕业生的档案管理、户口关系、转正定级、职称考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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