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上海大学生有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上海市教委决定从1999年下半年起,在上海市高校 18.63万名本、专科大学生中,特别是在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学生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据了解,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旨在加快培养大批既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同时掌握职业操作的基本技能,熟悉本行业的运行过程和管理,并具有一定的解决现场问题、综合能力的技能型、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

  要求上海市高校的毕业生在完成必要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后,参加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的高校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经鉴定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上海高等学校职业资格证书》。

  据介绍,这一职业资格证书是一种根据大学生的特点,按行业或岗位群分类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内容除了各行业的基本技能外,主要为工艺、管理、综合能力的鉴定。

  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获得此职业资格证书后,进入本职业的岗位两年以上者可申请包括技师在内的中级职称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必须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掌握一个或多个岗位(工种)操作技能,并纳入学分管理,学生取得按行业或岗位群规定的岗位(工种)操作技能的学分后,可参加高等学校学生职业资格鉴定。高等学校的职业操作技能考核一般安排在大学一、二年级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安排在最后一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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