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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只签署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可合同中却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这合理吗?法律对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但是,这并不是表明每一个员工必须经过六个月试用期,如果劳动合同中未规定试用期,则员工无需经过试用期;另外,试用期长短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而有所不同。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而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用期限中。如果合同期限届至,你与公司续签合同而你的职位未变,公司不得在续签的合同中再行规定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因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也无需向被解雇的员工支付任何离职补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如果以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它必须在试用期内向你提出。如果超过试用期,公司就不能以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说来,公司不得仅仅因为员工在试用期患病即解雇员工;但是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有精神病的,公司可以解雇员工。
公司告诉我在试用期内要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公司要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内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我需要向公司归还这笔培训费吗?果你在试用期内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在试用期内公司对你进行了培训并向外支付了培训费用,不管你与公司是否签署相关的培训协议,你都无需向公司归还这笔培训费用。
如果我想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限制吗?
在试用期内,你可以无需提前通知公司,随时解除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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