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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学业有成毕业之时,手持本市劳动、人事、民政、高校等部门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知道该怎样办理入户手续吗?
如果你是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落户手续,要凭《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如果你是从外地或本市高校毕业的外省市人,进沪就业,你必须在一年见习期内申报办理常住户口手续。接收单位有集体户口的,你就将户口落入本单位的集体户口内;如果接收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你就应当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胶州路
591号)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如果你是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的上海生源毕业生,应持《报到证》第一联到接收单位报到,由接收单位和主管局盖章后,凭第一联(包括复印件)和本人《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手续。第一联复印件和《户口迁移证》交派出所留存。
如果你是外省市人,就读于本市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在上海就业并落户的,你要凭《报到证》第一联和市人事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及你的《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手续。《申报户口证明信》和《户口迁移证》交派出所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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