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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中小学生的辍学问题还较严重,与《义务教育法》相悖。造成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有:
(1)家长法制观念淡薄,不了解《义务教育法》,总认为孩子上不上学是他们家庭的事情;
(2)地处边远的山区、浅山区、经济欠发达的一些农村农民收入欠缺,家庭贫困,无力支付学生上学的费用;
(3)个别学生学习成绩差,自己失去上进心,产生厌学进而弃学心理,家长也失去信心,造成辍学。
要采用的措施:
(1)广泛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特别是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义务教育法》,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对辍学学生的家长(学生的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处理,使其孩子重返校园。
(2)下决心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学校采取扶资帮困、献爱心、减免学杂费等措施,解决家庭困难学生的学习费用。
(3)学校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厚爱所谓“差生”,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补差计划,注重落实、注重实效,使之较快转变,提高自信心,避免学生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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