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1日晚,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办了一次学术沙龙,以“专家评审与正当程序”为主题,就“刘燕文诉北大案”展开讨论。双方代理人、专家学者及北大学生依然辩论激烈,五六百名学生挤在不大的教室聆听,更多的人是站着听了四个多小时。正因为此案关系学生的切身权益和学术的健康发展,而且在很多方面提出了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才引起了各方如此程度的关注。
此案是对高校管理体制的挑战:学生在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不能状告学校,特别是类似北大这样的名牌高校;学生能不能与自己的老师当庭辩论,尤其是对法律知之甚少的学生能不能胜诉,都是本案令人关注的地方。
在12月21日晚的学术沙龙上,原告刘燕文的代理人何兵、何海波,被告北大的代理人湛中乐以及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贺卫方等学者针对本案的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如本案的诉讼时效、司法救济、正当程序等问题,但不管各方立场如何,都一致认为,本案对高校教育管理体制提出了挑战,高校应当在本案中得到启发,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使依法治教真正得到落实。
北大法学院理论法学教授贺卫方“是抱着兴奋的心情关注此案的”。他认为,本案对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学位授予制度的缺陷提出了质疑,原告代理人的行为为司法进入高等教育管理领域找到了一个入口。他对现行教育管理制度的缺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首先是如何避免外行管理内行,这是一非常重要的问题。
高等教育中一个重要的传统是教授治校,教授、学生是高校的主人,但半个世纪以来我们更多的是“群众路线”,导致外行决定内行。各种委员会即使专业委员会也存在用简单的多数值决定一个人的问题。此外的问题是高校招生过滥和淘汰机制的无法操作。如规定研究生不达到水平的不许毕业,但学者是一个共同体,我评审的学生,可能就是同事的研究生,如果不让过关,是不是对不住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