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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录取有哪些照顾、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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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体育竞赛获奖考生的照顾规定:(1)、近两年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指世界及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参加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拨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心安排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近两年获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部分低于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50分以内,亦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察择优录取。(2)、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总分低于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20分以内,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2、对体育教育专业及格分数线的规定:由于体育专业增加了体育考试,因此录取时需要划定体育与文化两个及格线。1989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文件规定体育及格的分数线按照计划招生人数的3倍规定,文化及格线一般按照招生人数的1.5倍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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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考录取中的优惠政策:按照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的规定,考生可以享受优惠录取待遇的政策条款有10条,涉及对象达29种之多。有对部分特殊地区、家庭的考生的优惠,有对部分招生院校、专业的优惠,有对部分系统的优惠等。例如:对某些高校的优惠主要包括军事院校、师范院校、了族院校,以及农业、林业、石油、地质、矿业类院校等;对某些用人系统的优惠包括老区、山区、边远地区、牧业以及乡镇企业、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等。能够享受加分待遇的考生概括来说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对优秀考生本人的优惠。这类优惠对象包括地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者单学科竞赛优胜者;地、市级以上体育尖子;地、市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工作者;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等。二是对出生于某些地区和家庭的考生优惠。例如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以上考生的优惠的幅度一般在10分至20分,但各省市的加分数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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