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洪恩在线 -> 科教资讯 -> 考试资讯

     

山东省大学生公寓最高1000元
   
     
 
   
    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新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将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

    《暂行办法》适用范围为我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房间成套、设备齐全、管理服务及安全保卫等配套的学生住宿楼。不同条件的学生公寓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分别是A类(6人间)每生每学年600元、B类(5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C类(4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

    学生公寓必须具备的条件:人均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6平方米,每间住4—6人;设有盥洗间、单独阳台、淋浴设备、电视、电脑线路、电风扇、电话及配套住宿设备,等等。

    学校应保持不少于50%的学生宿舍为普通宿舍,经济困难学生应优先安排入住普通宿舍;学校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我要发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