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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浙江大学等国内22所高校从2000年起,在全国首次实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浙大首批招生名额为50名,培养形式分计划内、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等。

    凡是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或者大专毕业2年以上、达到本科同等学力以及应届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科目为外语、政治、刑法、民法以及综合考试。其中,外语、政治用全国统考试卷,其余3门由22所高校联考,综合考试含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

    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一致,控制分数线由国家统一划定。未被本专业录取的上线联考生,不得转至其他学科、专业录取,其他学科、专业的单考生、统考生也不得转到此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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