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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法留学申请长期签证应递交材料
   
     
 
   
    
资料来源:法国大使馆


    1.一般性文件:

    a)普通护照复印件

    b)黄色的签证申请表并贴好或装订好照片-不要忘记在表上签名和写填表日期

    c)财源证明

    ◆-在中国的财源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注明相当于至少40000法国法郎的数额冻结至申请人到达法国,并能够转移到法国

    -已支付当年学费的证明

    ◆如果财源是由在法国的人员担保:

    -由担保人签字的承担费用的保证,及其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或居留证)

    -证明在法国的地址(电费或电话费收据)

    d)居住证明:

    -住房提供者签字的证明和他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和在法国的地址证明(如电费或电话费的收据)

    -如果学生年龄不满18岁,要出示家长同意的公证书(详情向签证处询问)

    e)出生证明书

    2.和学习有关的材料

    a)如用法文教学:

    ——法语水平证明(至少500小时的法语培训)。这一水平将由法国使馆文化处或文化处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确认。(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根据所选择的专业对法语水平的要求不同,也可能要求出示法国语言培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b)如用英文教学:

    ——英语水平证明(录取学校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或TOEFL500分)。

    ——留学签证资格评估表

    ——中国大学的录取证明并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单(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最高学历证书(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最后的一个学生证(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法国大学的注册证明或有条件的预注册证明,要注明学习的性质和学制时间及欲攻读的学位(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例如:预注册经济学专业,将攻读学士学位)

    ——学习计划阐述:申请人应在一封经本人签字的“求学信”中用法文或英文阐述赴法留学的原因,已受教育与在法专业学习之间、以及将来回到中国后的就业计划之间的联系。随信需附法文或英文的简历。

    注意:-须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所有材料应译成法文或英文(公证书)原件将退回给申请者。

    -签证申请材料包括:除原件外,要有两套完全相同的材料,

    每套中要包括一份表格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提前两周递交。

    签证处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全部材料备齐递交后同样有被拒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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