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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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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
教师是MBA教育质量的基本保证。要求做到: 1.教师在完成授课任务后、课程考试前,一定要由教学主管部门组织学生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教师。各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设计评估表和确定评估方法。评估表格要保存,以便抽查。 2.在MBA的任课教师中,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或任现职五年以上的讲师的比例不应小于80%。 3.教师授课之前必须将本课程的教学计划与大纲(教学日志)发给学生并交有关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二、教学 教学环节是MBA质量保证的基矗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各试点院校必须开设以下九门核心课程: (1)管理学 (2)管理经济学(或经济学) (3)运筹学(或管理统计学、应用统计) (4)会计学 (5)财务管理 (6)市场营销 (7)生产与运作管理 (8)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辅助管理) (9)战略管理 2.必须完成MBA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的课时和学分,即每个全时学生至少有600学时的专业课学习(不含政治、英语)、半时学生至少要有500个专业课学时(不含政治、英语);每个学生应修满45个标准学分,其中,大部分学分应通过考试取得。 3.根据各课程的特点,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每门课程教学中至少应采用一定的案例数。 各课程的最少案例数如下: 管理学 3 会计学 4 市场营销 5 战略管理 5 人力资源管理 3 管理经济学 3 财务管理 4 管理信息系统 2 生产与运作管理 4 运筹学强统计学都鼓励使用案例。其他选修课,建议至少采用1个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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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必须严格记录,凡每门课程缺课累计在1/3以上的学生必须重修该门课程。
5.保证每位学生至少有20个小时的计算机上机操作时数。 三、管理 为保证MBA培养的实力和秩序,要求各院校必须做到: 1.具有统一的培MBA的组织管理体制及实力集中的培养机构,即各院校MBA的招生和教学必须统一管理,不允许一个院校多家同时招生和培养MBA。 2.具有统一、完善的MBA教育和培养的规章制度。 3.具有规范的各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比较系统的教学管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