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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的有关问题解答
   
     
 
   
    1.哪些人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目前开考的专业对职业提出限制的有哪些?

    目前开考的专业对职业提出限制的有:统计、财政、税收、金融、中医、公安管理、教育管理、中药、药学、高等护理、中医护理、锅炉压力容器、物资经济、工业企业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学前教育、英语教育、会计与统计核算、小学教育等专业。

    3.考生选择专业应注意什么?

    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在开考的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是,有些专业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在职业或文化程度上作了必要的限制。因此,考生首先要了解目前我省已开考的专业和专业设置的课程要求,其次要清楚开考专业对报考对象的要求,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目的地选择报考专业。

    4.自学考试能否借考?

    自学考试借考一般只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到外地借考。考生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外地(含省内外)临时借考的,由市招考办出具证明,交本人直接与借考市地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即可借考。借考及格后,对照转考规定办理手续。b.不同专业的借考。根据省考办关于跨专业报考相同课程的精神,考生需符合下列情况方能借考:原报考专业已停考;所学专业已接近毕业,考试有关课程轮空。借考专业课程的学分应等于或高于原报考专业名称相同课程的学分。

    5.考生可否同时报考两个专业?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因此,许多省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时能否免考已学过的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时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其中:(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裸;

    (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6.请问报名与报考有无区别?

    答:自学考试的报名与报考是有区别的。是整个自学考试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重要相关环节。

    常常有些自考新生误以为交了新生登记表就算报名“入学”了,而疏漏了后面还有课程报考这个重要环节。

   
   
    首次报考的新生,既需要报名,又需要报考。而老考生则只要凭准考证报考就行了。们接纳新生报名时,经常有一些新生误以为交了新生登记表就算报名“入学”了,而疏漏了后面还有课程报考这个重要环节。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首次报考的新生,既需要报名,又需要报考。老考生则只要凭准考证报考就行了。

    7.首次报考为什么要考生本人亲自办理?

    答:有许多人,在首次报考时,或因路途远或因工作忙,总想托亲友、同事等熟人代为办理报名手续。从考办人员服务意识来说,当然不想增加考生无谓的负担,但自考的特殊性又决定了自考工作在每个环节都要杜绝“冒名替考”的可能性。因而,新生填写登记表,一定要本人的笔迹,以便今后与试卷的笔迹相核对。相片也要经考办人员核对后才能贴人表格。这样就决定了新生第一次报考,无论再忙,再远,都要亲自办理,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维护自考的声誉,希望广大考生予以理解。

    8.自学考试可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

    答:在非户口所在地工作一年以上者,持本人身份证、原单位证明及工作证,经所在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就地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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