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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院校不得举办主考专业自考助学班
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不能举办主考专业的社会助学班,不得以主考院校名义招收社会助学班学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机构要对主考院校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命题、考务、评卷等工作,都要由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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