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本报北京电(王劲松)教育部由日前印发了《关于全国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并就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防止和纠正一些地区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为落实2000年及今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任务,《意见》要求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抓好宣传教育。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各新闻媒体要给予揭露和公开批评。
———抓好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普遍实行“收费卡”制度,增加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度,严禁违反规定举办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和乱收费。坚决把住春秋开学收费关口,每个学期初,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当地人大、政协、纠风办、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春季开学检查重点放在收费项目有否乱开口子,收费标准是否合理;秋季开学应重点检查有无通过招收“择校生”乱收费问题。与此同时,要抓好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抓好违纪案件的查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要抓好招生和办学体制改革;抓好民办学校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加强对其财务的管理和审计。
摘自:厦门晚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