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奥斯卡奖下设若干个分项奖,其划分之细、数目之多,乃居美国和世界各电影奖之首。当然,这也是逐渐发展起来的。第一届奥斯卡奖仅评选出十三项奖,次届又减至七项奖,到第七届才增至十八项。而如今却已有近三十项奖了。在这整个演变过程中,有的是被取消了(如字幕奖),有的是合并(如室内布影奖并入美工奖,舞蹈指导与副导演奖并入导演奖),有的则随着电影艺术与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如科技成果奖),还有的是为了加强国际交流而增设的(如外国语影片奖),等等。
奥斯卡奖可分成就奖和特别奖两大类。到第五十七届为止,成就奖包括十五个部门,计有二十四项奖。它们是最佳影片、最佳剧本(含最佳创作剧本与最佳改编剧本两个分项奖)、最佳导演、最佳表演、(含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和最佳女配角四个分项奖)、最佳摄影、最佳美工、最佳音乐(含最佳工曲、最佳改编音乐和最佳歌曲三个分项奖)、最佳音响、最佳音响效果剪辑、最佳视觉效果、最佳服装设计、最佳化妆、最佳短片(含最佳动画短片和最佳真人真事短片两个分项奖)、最佳纪录片(含最佳长纪录片和短纪录片两个分项奖)以及最佳外国语影片。
特别奖则有荣誉奖、纪念奖、人道主义奖、科技成果奖和特别成就奖(含音响成就奖和视觉效果奖两个分项奖)。
应当指出,就最近几届而言,也不是每届都有上述那么多的分项奖的。例如第五十六届为二十工项,第五十七届则为二十人项,这连续两届均没评选纪念奖。不过,总的说来,最近几届的分项奖数均在二十五个以上,大超过了早期各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