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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总统选举法律要点
http://www.hongen.com 2000年3月26日 11:22  洪恩在线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5日决定,俄第三届总统选举将于今年3月26日举行。根据俄宪法,普京应继续担任总理职务直至总统选举开始。在担任代总统期间,普京不能宣布进行全民公决、解散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俄宪法还规定,选举新总统不应迟于前总统提前终止行使权力后三个月举行,即不应迟于今年3月31日。

  据报道,就在叶利钦辞职之前不久,他曾签署了一项有关总统选举的法律。本月初,这项法律在议会得到了通过。下面是该法律的要点:

  总统候选人必须由某个不少于100人的组织提名,或者由总统投票开始之前一年内在司法部注册过的政党或组织提名,这样才有资格被注册为候选人;

  总统候选人必须征集到50万名支持者的签名,其中20%的签名要接受选举委员会的核实,如有超过15%的签名不真实,则将取消候选人的竞选资格;

  总统候选人只有在中央选举委员注册后才能开始其竞选活动;

  各政府机构不能参加竞选活动;

  总统选举投票从当地时间早8点开始,晚8点结束;

  有超过50%的注册选民参与投票,选举才有效;

  如某一总统候选人在首轮投票中即获得了半数以上的选票,则宣布其竞选获胜,如在首轮投票中无人获胜,则票数领先的两名候选人展开第二轮竞争;

  在总统选举结果正式公布后的第30天,获胜者就任总统职位。
摘自:《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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