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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一、高中起点专科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北京大学函授、夜大学各专业面向社会招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在职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文化知识水平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生地区和专业:参见1999年成人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按各盛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可以与函授站联系。参见1999年成人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四、考试时间地点:1999年5月8、9日。地点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 五、考试科目:参看部分专业考试科目。 六、专升本报考注意事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专科毕业文凭且有两年以上工龄;报名时必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关于第二专业: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招生对象为在职、从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工龄、年龄不限,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八、教学安排:北京地区的学生到北大校内面授辅导,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或其它业余时间。外地学员平时根据教学计划自学,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我校派出教员到函授站集中面授辅导,一般每学期集中10天左右。脱产学员安排在北京大学圆明园校区住宿,全日制上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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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毕业:学员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本科毕业生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良、通过北京市成人本科英语统测者可择优授予学士学位。学员毕业后,学校不负责分配工作。
北京大学成人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大学红三楼206, 电话:62751455、62751458,email:crzs@pk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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