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巨蠹
啃倒国企喂饱自己湘潭巨蠹终上法庭
原湖南湘潭电线电缆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陈海燕一伙利用职权巧取豪夺,大肆转移、侵吞国有资产,两年里造成这一曾是“500强”之一的国家大型重点企业亏损3.61亿元,公司人心涣散,生产经营陷于瘫痪。本月24日,主犯陈海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海燕利用在湘缆集团及其控制的大阳系列私营公司双边担任要职的便利,通过挖公家墙脚给自己的私营公司非法牟取暴利的行为是怎样一步步得逞的呢?
吃里扒外--两年掏空三亿六国务院领导愤而批示:一定要彻底清查、依法严办、公开曝光
湖南电线电缆集团公司是1992年以湘潭电缆厂为骨干组建的国企大型一类电线电缆骨干企业,跻身于全国企业500强之林。一说起前任总经理陈海燕,湖南电线电缆集团公司的职工群情激愤:“陈海燕是湘缆的大蛀虫,是他把好端端的湘缆蛀空了!”陈海燕出任湘缆集团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后,短短两年多时间,湘缆集团亏损3.61亿元,而他那些靠着“湘缆”这棵大树发不义之财的私营企业---“大阳”系列公司却赢利1000多万元。湘缆”人背后骂他“吃里扒外”。1998年4月,“湘缆”一部分职工联名向上级举报陈海燕的经济问题。1998年8月19日和10月17日,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两次在有关陈海燕经济问题的材料上作出批示:没想到湘潭电缆厂如此腐败,吃里扒外的领导人竟能逍遥法外……一定要彻底查清,依法严办,公开曝光……“湘缆”原副总工程师李传文说:“我们厂在80年代初开始一年一个变化。我们有计划地进行十大改造,搞技术引进,结果到1990年,各种指标翻了一番。”李传文气愤地说:“到陈海燕任总经理后,厂里就没有搞一个像样的技术改造了。”
公私不分--既当国企老总又当私企老板在“湘缆”平步青云的陈海燕私下办起了自己的大阳公司
曾经一手遮天的陈海燕被押上法庭1978年,陈海燕顶替其父进入湘潭电缆厂做工;1980年,湘潭电缆厂送他到厂职工大学学习5年,毕业后任厂团委副书记;1986年,厂里派他到驻深圳的下属太平洋铜材有限公司一试身手;1994年9月,他被录用为国家干部。半年后,即1995年5月,他由一名湘缆下属公司负责人一跃而为湘缆集团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一年后又接任党委书记,集大权于一身。这时他才34岁。很快,陈海燕又顶上了“中国青联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湖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湘潭市青联副主席”等光环和“优秀企业家”等殊荣。1992年10月,时在湘缆集团下属深圳太平洋铜材有限公司工作的陈海燕萌生了另立门户创办私营企业的念头,他与同事李世丰、彭孟武等哥们擅自离职,利用原在湘缆集团工作的技术、业务关系等便利条件,创建了由香港良乐公司等三家股东投资的合资企业---深圳大阳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与原所在的太铜公司相类似的产品,陈海燕担任总经理,其余三人担任其他要职。
为了寻求更大发展,陈海燕提出返回湘潭借湘缆集团壮大自己的实力。1993年10月,陈海燕借湘缆集团想全面启动电磁线总厂生产之机,极力促成湘缆集团、大阳电工、香港良乐等合资成立湘潭大阳磁线有限公司,由湘缆集团控股承包,陈海燕则被聘任为总经理。尔后,陈海燕又陆续将许、李等哥们任命为副总经理。
1994年10月,又一个机遇使陈海燕成为湘缆集团引人瞩目的人物。他被集团派驻担任下属金湘公司工作组组长,行使总经理职权。有了大阳电磁线和金湘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陈海燕等人便以虚假出资的手段骗得工商登记,成立了以“大阳”挂名的一系列私营公司,并于1994年1月以大阳电工公司名义承包经营了雨湖贸易公司。这些公司均由陈海燕兼任董事长、总经理。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滑稽的局面:1995年5月,陈海燕担任湘缆集团总经理时,这名堂堂国有大型企业的法人代表同时还是私营企业的老板,这在中国是罕见的。
浑水摸鱼--靠你贷款还要你多付利息大阳公司借来湘缆集团金湘公司这个“替身”狂赚国家钱
陈海燕先后安排李世平、彭孟武、王湘龙、黄昌泌及自己的妻子陈英慧分别兼任大阳系列私营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在自己荣任湘缆集团总经理后,又将他们安插进湘缆集团的重要部门任要职,同时又告诫他们:“你们的根在大阳,不要忘记大阳的发展,要心想大阳,关心大阳,照顾大阳。”陈海燕正是借助于他那些同时在私营企业兼职的哥们将其私营企业的业务与湘缆集团的正常业务搅在一起,公私混杂,吃里扒外,混水摸鱼。1994年3月24日,雨湖贸易公司从大阳电磁线公司拿出产品转卖给湘缆集团各分厂,赚取差价,收回资金250万元。但雨湖贸易公司(由陈海燕私人经营)又不及时将贷款归还大阳电磁线公司,使电磁公司(由湘缆集团控股)流动资金发生困难,不得不从职工中集资165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1995年2月到6月,陈海燕的大阳贸易公司通过由陈海燕一手遮天的湘缆集团金湘公司担保,从中国银行湘潭分行贷款500万元。款项每月初借给金湘公司,月末由金湘归还给大阳贸易。大阳贸易从银行贷款利率为9‰,而金湘却要付给大阳贸易17‰的利息,为此,金湘公司每月要多支付利息款15万元。同时,金湘公司又得用从大阳贸易公司高息转借来的钱,为大阳贸易公司和雨湖贸易公司垫付贷款,购买电解铜。然后大阳贸易等公司又将电解铜转卖给金湘公司,赚取差价款这样的生意山重水复,金湘公司何不自己贷款自己用呢?金湘公司何必傻乎乎地多用一笔钱买二手电解铜呢?原因很简单,陈海燕们要让大阳系列私营公司伴着湘缆集团,以挖国企墙脚的代价养肥自己。
傍靠大树--戴上“红帽子”大捞票子陈海燕的心腹供出陈瞄准“湘缆”的初衷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赵学文说:“陈海燕的私营企业渗透进湘潭电缆厂的企业里,把大阳企业也纳入了湘潭电缆厂的管辖范围。他们互相渗透,互相参股,使得工人搞不清大阳系列私营公司是湘潭电缆厂的企业,还是陈海燕他们的私营企业。”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黄革跃说:“陈海燕案我们调取的账目将近一卡车,找的证人有200多人次,调取的书证有1万多份。”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海燕等人的《起诉书》长达20页,检察机关指控陈海燕等人的犯罪罪名有四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税罪。
对于陈海燕等的胡作非为,“湘缆”人也擦亮了眼睛。职工左家初说起这样一件事:金湘公司以每吨1.8万元的价格从外面购买废铜线,可偏得从陈海燕的大阳私营公司以2.3万元的价格购进,左家初去找陈海燕说:“这是从原材料里面挖国有财产,你这种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陈海燕听了火冒三丈。陈海燕的心腹、本案从犯李世平供述陈海燕瞄准“湘缆”的初衷时说:“(创办私营公司后)陈海燕只是个体户,要想把生意做大,进入政界,就必须靠银行和国有企业,于是陈海燕瞄准了湘潭电缆厂。陈海燕曾对我讲过(与湘缆“合作”)有几个好处:一是可以把个体户的名声消除掉;二是可以名正言顺地把电缆厂的人才拉过来,弥补大阳的人才之缺;三是可以使大阳在湘潭拥有较大的基地;四是可以得到湘缆集团的担保,在深圳、湘潭两地的银行搞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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