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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法院成立使用双语委员会

   为了方便广大居民参与各种诉讼活动,并规范各法庭使用双语,经终审法院院长批示,澳门最近决定成立“法院使用中葡双语委员会”。该委员会为法官委员会下设的非常设咨询机构,负责向法官委员会提供在各级法院推广使用中葡双语的进程计划;编制各种双语司法文书及公函范本;拟订各级司法文员语言培训计划;研究法庭同声传译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完善同声传译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编纂中葡——葡中法律词汇表等。
   委员长会主席由终审法院法官朱健担任,成员包括中级法院法官兼司法官培训中心主任白富华、初级法院法官何伟宁、法律翻译办公室主任沈振耀、律师林笑云。
   委员会运作上的行政、财政支出由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负责。<摘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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