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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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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对权力和权利的制约主要通过:(1)职责、义务、责任的相应规定;(2)其他权利(权力)主体的权利(权力)或利益的对称制约;(3)法律程序对权利(权力)行为的制约;(4)法的监督机制的制约。 6、组织。 通过对社会关系、利益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确认,理顺现实生活中的复杂的关系和各项具体活动,从而组织一定的机构、活动和社会关系。 7、引导。 以法的纲领性、超前性特点为基础,引导社会关系朝着预定方向发展。 二、阶级统治作用于和社会管理作用 按照国家的对内职能,法的社会作用可以分为阶级统治作用和社会管理作用两大部分。 法的阶级统治作用是指法在经济统治、政治统治、思想统治等方面的作用。社会管理作用是指法在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确认技术规范等方面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作用。 法的统治作用与管理作用随着时代、情势、国家任务的不同会发生变化。我们也应当看到法的阶级统治作用与社会管理作用并非截然分开的,它们在很多方面是相互结合、交互作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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