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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教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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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富律师除了能严格执行律师纪律、道德规范、依法办理有关案件外,还带领律师开展业务,管理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工作。高永富律师曾任近20家企事业特别是涉外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了近百件涉外案件,包括起草项目合同,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技术转让合同等以及诉讼、仲裁案件。有些案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如IRC案。此外,还协助上海外贸学院名誉院长裘劭恒教授举办外国律师培训班,受国家司法部委托举办的“两高”培训班讲授国际贸易法等课程。多年来发表论文文章六十余篇,专著、教材等十余本,1994年被评为教授(法学)。现任上海外贸学院法学院的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永富律师于1985年应邀在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讲授“中国商法”,1986年在香港邓何贝王律师行工作实习半年,1995年又应邀往香港祖伟仕律师行任中国法律高级顾问一年。 高永富律师还多次被评为上海市、外贸局和外贸学院的先进工作者。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英语系,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对外经贸大学进修法律。至今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已近20年。高教授曾主编了两本国际经济法著作,两本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反倾销法的理论与实务”的专著,还曾参与编写了十几部著作。高教授发表的论文,已有数十篇,其中有五篇获得了有关单位组织的优秀论文奖。1988年开始,高教授成为研究生导师。从1984年起,高教授开始了兼职律师工作,并经手办理了一些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涉外经贸案件。现在,高教授不仅是法学院的授课教授之一,也是上海“申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之一,也是“申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同时兼任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朱兆敏副教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获哲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申贸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朱副教授至今为止发表了三十多篇论文,主编了《服务贸易法》并提出服务贸易法的理论体系,参与编写了多篇专著,主持了《政府采购立法比较研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模拟法庭和试验教学法的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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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晶莹副教授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远洋系,远洋运输管理业务与海商法专业,后在上海海运学院就读国际经济法研究生班。现任外贸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她任教以来开设了多门课程,包括以英文开设“国别商事法规”和“国际商法”两门课,负责编写了《海商法》课程的教学大纲。陈教授应用启发式讲课,注意学科理论性和社会实践性的结合,同时兼任硕士研究生导师。陈教授还曾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词典》的编写,发表过《海上保险中委付原则之我见》,《我国海运提单的修改迫在眉睫》,《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口头合同的新思考》等十多篇论文,合作编写了《海商法》(教科书)、《涉外经济法通论》,主编《二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指南与应用》,负责《保险中介法制》和《商业服务立法研究》市级项目。陈教授连续多年被授记功奖,被评为优秀青年教师,获大江优秀教师奖和宝钢奖等。 邓旭讲师,法学硕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博士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曾在进出口公司从事贸易工作多年,并曾在国内著名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 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国际贸易私法。目前正在从事的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国际贸易统一法,信用证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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