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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法商学院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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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法商学院根据学校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新一轮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提出了在三个层面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充实完善师资队伍;特别是根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着手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引进政治学专业博导,以为申报博士点奠定队伍基础;引进法学教授,以为申报法学专业充实力量等。二是鼓励并有计划地安排年青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为此,1999年3月,学院又制定了“关于在编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条例”,对在职攻读学位的费用及工作量减免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三是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挖掘现有的人才资源。1999年3月起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通过一系列管理细则,强化了教师的任务和职责,这样对于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无疑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法商学院在硕士点中,建立学科带头人制度,目前这样的学科带头人有5人;对于各个本科专业,采取系主任负责制,由系主任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在公共马列主义理论课体系中,建立学科组长制度,目前各学科均有一名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学科组长,负责该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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