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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窗

上海师范大学200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00年我校36个专业招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另招收计划外委培硕士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二.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在职人员考生不得从其他单位开具同意报考介绍信,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我校有单独考试权,考试科目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报名、考试的时间、手续均和全国统一考试相同。单独考试报名地点在上海师大,简章备索。

    四.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

    ⑴大专毕业满两年

    ⑵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4至5门主干课程

    ⑶直接到我校报名、考试

    ⑷报名时要出示

    ①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②自考办或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进修本科4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

    ③毕业证书原件

    五.大专毕业生不能跨专业报考。

    六.学校代码:10270

    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邮编:200234联系电话:64322314

    联系人:李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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