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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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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5 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哲学硕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各1 个。其中有授予在职人员博士学位点1个,硕士学位点12个。其中法律史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学、政治学为司法部重点学科。现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14 名、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111 名,其中教授(含研究员)60名,副教授(含副研究员)65名。另外,还从社会实际部门聘任了40余名实践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担任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硕士学位研究生共开课200 多门。 研究生院建院十五年以来共招收和培养各类研究生3005人。其中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113 人,已授予博士学位61人;授予在职申请博士学位2 人。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813人,已毕业1247人,已授予硕士学位1292人;授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351 人。招收研究生班研究生282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89 人。参加研究生各类进修人员936 人。自1994年开始,共招收外国留学生25人。其中,博士学位研究生5 人、硕士学位研究生20 人;招收港、澳、台研究生38人。其中博士学位研究生21人、硕士学位研究生17人。目前,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共827人。已经毕业的研究生,绝大多数都已成为所在单位的工作骨干或学术带头人,有的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国硕士、博士称号,有的已晋升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已成为我国法学专业较齐全的重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为适应四化建设的实际需要,研究生院师生增加了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究课题。据不完全统计,他们已撰写专著1000余部,论文3000余篇,教材254 种,许多导师和博士生参加了国家的重要法规的立法和起草工作,涌现出一批优秀中青年专家和学术带头人。 研究生院近几年来对教学方式逐步进行改革,修订了以往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造精神,大力提倡“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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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自建院以来,广泛开展了法学教育和科研的国际交流,先后聘请50余名国外专家、学者来院任教或进行学术交流,同时,也先后派出了200 多人次到国外进修、攻读学位、学术访问,或参加国际会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地处燕京八景之一——蓟门烟树西南侧,东临元大都土城公园小月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风景宜人,被称为“蓟门法苑”,是求学的好地方。 招生专业及导师简介 法学理论专业 法学理论专业是重点培养从事法的一般理论研究和教学人员的专业。它是中国政法大学最早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之一。其研究方向包括法理学、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立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等。现有专业教师和研究人员23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含副研究员)7人。该专业目前承担的主要研究课题有:法律监督与廉政建设;法的实现;法的价值;法制与法治;西方国家法治的理论与实践;法律方法论;法哲学的概念和范围;比较法律文化;法律教育。该专业在中国国内居前沿水平的研究领域:德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法制系统工程;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研究。 法律史专业 法律史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与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史学科于198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又经国家方向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大学法学本科教学的核心课程之一,属法学教育的专业基础课程。该学科于198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享有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权。主要培养专业水平较高、知识层面较广的中国法律史教学与研究人才和具有较深业务基础能力的法学工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相当雄厚的法律史学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藏书。现有教授10人(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4人)、副教授9人,博士学位获得者8人。全日制学制为三年,兼读为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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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系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法制的历史既悠久而又从未中断过。中华法文化在相当时期居于世界的先列,并且影响着东南亚诸国法制文明的发展,以致中华法系被世界公认为最具有代表意义的法系之一。 中国法制史研究方向就是通过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历史上曾出现的各种类型法律的内容,探索其性质、特点、作用及其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学习这门课程,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法律的本质及其规律性;更加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理解和掌握法制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为当前的民主与法治建设服务。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是部门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公法范畴。宪法学是以国家根本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宪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机构和相关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组织与个人的活动、为其它部门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规范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行政法的概念、原则及其所确定的关系和相关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理论指导。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要求具有比较坚实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和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掌握宪政与行政法治的历史和现状以及重大的理论问题;具有较强的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以及协调处理一般实际问题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承担党和国家机关、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的立法、政权建设、行政执法与审判检察以及教学、科研、咨询和执行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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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有指导教师1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有多年培养研究生的经验。绝大多数指导教师在国外从事研究、讲学工作;部分指导教师属于国家学科带头人,在学术界享有较高声望。 刑法学专业 刑法学专业重点培养刑事法律方面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及教学、科研人员。本专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重点学科。经过多年的营造和发展,现拥有四个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监狱学。这四个研究方向作为一个整体,在国内已产生重大的影响力,并成为国内最完整的刑法学专业学科体系。主要系统研究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中外法律制度与原理、刑法适用的理论与实践、犯罪的原因与对策、刑罚的执行与管理等。 刑法学专业是国内最早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也是国内刑法学硕士生培养的最大基地。师资力量雄厚,已形成老中青一体化的完整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硕士生指导教师21名,其中教授14名,副教授7名。在本专业各个研究方向上均有国内的一流学者,有些教授在国际上也有相当的知名度。 民商法学专业 民商法学专业重点培养民商法律方面的高级研究及实务人才。中国民商法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产物。它以现代民商法的基础规律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同时又深具中国特色。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与市场经济的推进,中国民商法不仅是国内经济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对外经济贸易往来的重要制度因素。本专业通过开设中国民商法方面的课程,可以为港、澳、台和其他国家与地区培养精通中国民商法理论与实务的律师及科研教学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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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教授9 人(含博士生指导教师3 人),副教授12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定的全国重点学科。现设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有: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生的研究方向有:民法学、商法学、婚姻法学。民商法学主要研究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民事审判实务。重点研究中国民法的演变以及私主体、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亲属、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法律制度;近年来又不断拓展商法中的公司、票据、证券与期货交易、破产、保险等法律的基本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借助多名教授参加《婚姻家庭法》修改的优势,开展婚姻家庭法学的专题研究;利用本专业教授通晓英、德、意、日等语种的多语种优势,深入中外民法、商法、亲属法等的比较研究。民商法学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有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学者。本专业下设有罗马法研究中心、公司法研究中心、期货法律研究所等专业研究机构从事专项课题研究,并与意大利、美国等国大学有定期或经常性的学术交流。 诉讼法专业 诉讼法学专业早在八十年代初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考核批准设立了硕士点和博士点。该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有教授17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3 名)、副教授8 名。学制为三年。 博士点培养法学知识渊博,专业精深,有较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设有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三个研究方向。开设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仲裁学等专业学位课程,还可以选修自己有兴趣学习的课程。课程的内容主要研究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的基础理论,诉讼原则,诉讼当事人,辩护与代理,证据理论和规则,外国诉讼制度和中外诉讼法比较研究等。民事诉讼法学方向还研究公证、调解、仲裁内容。研究的方法贯彻理论、立法和实践三结合的研究原则。 硕士点培养有坚实理论基础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开设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证据学、外国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 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点和硕士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刑事诉讼法学为部级重点学科。该专业有国内外公认、并有相当影响的诉讼法学教授,他们不仅承担若干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还参加制定和修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公证法、律师法和国家赔偿法的工作。该专业有的教授几次主持、组织国际学术会议,许多教授、副教授多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出访欧美各国和港澳台地区讲学和考察,其学术成果在国际上颇有影响。 经济法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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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是一个重要的独立法律部门,在改革开放后得到更加迅速的发展,成为保障和推进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法律制度。经济法学专业是中国改革开放后新兴的法学专业,我校经济法学专业的博士点、硕士点是全国最早批准培养经济法学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博士、硕士点。从全国范围讲,我校经济法学专业有很强的师资力量,不少导师不仅参与了国家的立法活动,还承担国内及国际科研项目,并出访欧美及港澳台地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现有教授9 人,副教授20人,已经培养了大批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为三年,在职兼职为四年。 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点:主要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对外经济合作的要求,培养有扎实的经济法学理论功底、较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从事经济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也可以为我国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和地区培养精通中国经济法理论和实务的高级人才。现设研究方向为:1.经济法理论;2.现代企业法律制度;3.金融法律制度;4.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点: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经济法律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现设研究方向有经济法理论、金融法、公司法与企业法等。主要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金融法、公司法的理论和实务问题、中国企业改革的法律问题。主要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公司法与企业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外商投资企业法、房地产法等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修其他课程。 国际法学专业 国际法学专业(含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是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专业目录后合并拓宽的一个专业,其中国际公法为司法部重点学科,是我校实力很强的一个重点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批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我国最早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本专业现有教授8 位,副教授12名,讲师12名。学制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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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点主要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适应外事、外交和涉外工作,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同时,具备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级外交、外事和法律方面的专门人才。要求研究生掌握坚实宽广的国际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国际法学各个领域的专门知识。通晓国际法学及相关学科重大理论问题的渊源、现状及其演变趋势,把握国际法学当前国际、国内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及研究水平,熟悉我国国际法学各领域的重要问题及其发展趋势。敢于和善于向国际上相同学科的一流水平或先进水平冲击和靠拢。要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深厚的文化、哲学和语言文字修养。能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国际法学方面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掌握一、二门外国语,能独立从事国际学术交流和有关部门外事活动。 本专业设有四个研究方向:1.国际法;2.国际经济法;3.国际海洋法;4.国际私法。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国际法专题研究、国际经济法专题研究、国际海洋法和国际私法。 硕士点主要培养对国家、对社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及良好的品德。具有国际法学的坚实理论功底和较高的专业技能。不仅要掌握国际法的一般原则、规章制度,还要掌握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中的法律原则和规则;不仅要掌握国际法,还要了解世界各国的法律,要掌握国内的法律实践。有较高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技能。具有高水平的外语水平,能熟练、准确的阅读、翻译专业著述和流利地用外语交谈,以适应涉外工作的需要,能从事高层次的司法、教学科研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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