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律史专业
法律史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与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史学科于198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又经国家方向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大学法学本科教学的核心课程之一,属法学教育的专业基础课程。该学科于198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享有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权。主要培养专业水平较高、知识层面较广的中国法律史教学与研究人才和具有较深业务基础能力的法学工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相当雄厚的法律史学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藏书。现有教授10人(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4人)、副教授9人,博士学位获得者8人。全日制学制为三年,兼读为四年。
中国系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法制的历史既悠久而又从未中断过。中华法文化在相当时期居于世界的先列,并且影响着东南亚诸国法制文明的发展,以致中华法系被世界公认为最具有代表意义的法系之一。
中国法制史研究方向就是通过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历史上曾出现的各种类型法律的内容,探索其性质、特点、作用及其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学习这门课程,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法律的本质及其规律性;更加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理解和掌握法制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为当前的民主与法治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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