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史教研室简介
法律史教研室于1999年6月正式成立,它是在法理教研室法律史学科组的基础上独立出来的,正在发展中的一个具有学科优势的教研室。
法律史教研室师资力量较强,现有教师11人,其中法律史硕士生导师5人,正教授4人,副教授1人,讲师3人,助教3人。有博士学位者2人,有硕士学位者4人,正在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有5人。教师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下,基本形成了一个专业技术结构较高,学位结构与年龄结构合理的、发展潜力较大的专业群体。
在教学方面,教研室目前承担的课程主要有: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比较法总论、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现代西方司法制度比较、台港澳法概论、英美法概论、欧陆与日本法概论、罗马法、中国经济法制史、现代西方经济法律制度等。所有教师均能主讲2-3门课程,教学效果普遍受到学生好评。
在科研方面,教研室大部分教师有比较丰富的科研成果,在承担法律史学科的教学任务之余,取得了不少科研成就。近年来主持承担或参加了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9项,出版专著6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参加了6部司法部组织的高质量教材的编写。在已出版的专著、教材中有4部获得盛部级奖励。上述科研成果得到了学术同行的好评,扩大了学院的知名度,为学校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显示了以法律史学科为依托的法律史教研室所具有的较强的学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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