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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平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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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法学。在研究中,对当事人、诉讼程序、执行理论、法律关系等方面均提出了独到的见解,突出一个“新”字和一个“实”字,即站在理论研究的前沿,紧密联系实际,特别是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重要论述,在系统介绍了“一面关系说”、“两面关系说”、“三面关系说”、“法律状态说”和“多面系列关系说”之后,提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应当界定为“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除他们之外的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由民事诉讼法律加以调整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实际参加者就是其主体或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而民事案件就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二、行政诉讼法学。其代表作之一的《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诉讼法学界较早的一本有关行政诉讼的著作之一,该书较全面、系统地从行政诉讼概念到行政诉讼程序进行了论述,提出“所谓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除当事人之外的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行政案件的活动”,主张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和执行程序中,与所有行政诉讼参与人结成的,并受到行政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三、民事审判模式与民事审判改革。对民事诉讼抽象出一个“模式”问题具有浓郁的理论味,透过“模式”的争辩,可以就国际国内民事诉讼中法官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角色的定位及其优劣对比,表面看是对现今审判的界定,实则对未来民事诉讼形势的预言,而界定与预言同现实生活中的民事审判改革又紧密相关。认为中国的民事审判根源于计划经济的上层建筑,难免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或弊端,故必须改革,改革不仅是方式方法的变化,而是从思想到具体程序、制度的形态变异,民事审判改革的成功,有赖于司法制度的改革,而司法制度改革又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因此,民事审判改革要从上到下,整体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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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事证据理论与实务。证据问题是一个实践价值很高的课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审判活动的基本原则,然而,何为“事实”?如何求证、查证、质证、举证?证据的表现形式、内涵、外延、特征,证据主体和证明程序等,在理论上均是空白或尚无定论。根据实践体验,理论探索,逐步形成了系列见解并大胆设计了一套理论框架。 五、民事诉讼相关问题研究。如仲裁制度、商标的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诉讼救助、诉讼目的与价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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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校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2000年硕士研究生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 ·诉讼法学家——常怡教授 ·厦门大学概况 ·厦门大学法学院简介 ·法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200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延边大学人文学院介绍 ·延边大学法学专业专业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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