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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窗

厦门大学法学院简介


    院长廖益新教授

    学院沿革

    法学院是厦门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法科,下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1934年6月法学院与商学院合并为法商学院。1937年底法商学院中的法科停办。1940年秋原福建大学法学院划归厦大,与厦大商学院的经济系合并,组成厦门大学法学院。1950年9月文学院、法学院合并称文法学院。1952年学校撤销学院建制。直到1984年12月厦门大学与福建省联合办学成立政法学院。1998年9月政法学院更名为法学院。至1999年4月厦门大学法学院成为具有管理实体性质的学院。学院下设法律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汇集了一批中青年优秀教师,形成了一支实力雄厚,后劲充足的学术队伍。法学院大楼占地10,000多平方米,基建面积8235平方米,拥有办公楼、教学楼、模拟

    法庭和信息资源网络室、电教室、刑侦实验室;学校还专设厦门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

    法律系简介

    系主任柳经纬教授

    厦门大学法律系创设于1926年,是厦门大学创办较早的系科之一。尔后经过二次停办二次复办的曲折道路。1979年7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厦门大学设立法学专业,法律系二度复办,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厦门大学法律系是国家培养高级法律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现有法学本科专业;有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4个

    硕士点和国际法学博士点;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试点单位之一。自1979年复办以来,法律系在培养法律人才、法学科学研究和为政府决策咨询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

    厦门大学法律系师资队伍实力雄厚。1979年复办以来,通过立足国内培养,出国留学和引进人才等途径,形成一支结构比较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现在职教师中教授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人,副教授15人,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98%。近三分之一教师先后赴美、英、德、日、荷、瑞士等国和香港特区深造研修。

    1997年5月经原国家教委专家组评审通过,法律系“国际经济法及台港澳法研究“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1999年5月民商法学科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学科。

    教授及研究方向

    陈安,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中国政府根据《华盛顿公约》遴选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指派的首席国际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法学会顾问等。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法理、国际投资法、国际经济合同法、国际仲裁法等领域的科研和教学。撰写和主编的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总论》、《美国对海外投资的法律保护及典型案例分析》、《ICSID述评》及《MIGA与中国》等25种,合计约1.100余万字。

    曾华群,法学博士,教授,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层次人驯。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理论、国际投资法、欧洲联盟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教学和研究。

    廖益新,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法学院院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委员兼仲裁员、厦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职。研究方向和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国际税法和经济法。

    徐国栋,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罗马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民法典基本理论、罗马法的研究。

    柳经纬,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兼法律系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市检查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民商法及海峡两岸民法的比较研究。

    齐树洁,教授,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及海峡两岸民事诉讼法的比较研究。

    朱崇实,教授,厦门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理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金融法、投资法的研究。

    陈立,教授,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主任,福建省刑法学会副总干事,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执业律师。主要从事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经济刑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徐崇利,男,1966年生,浙江平阳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经济经济法学会理事兼副秘书长,美国坦普尔大学法学院福布莱特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及国际私法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政治学与行政学系简介

    系主任陈振明教授

    厦门大学政治学系创办于1926年,是本校创办较早的系科之一。从1926年到1950年,政治学系与经济系、法律系几经分合。1953年,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厦大政法系并入华东政法学院。1986年7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厦门大学设立政治学专业,政治学系得以复办。1990年5月,并改名为厦门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厦门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是国家培养高级政治学和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现有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2个专业;有政治学理论、行政管理、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3个硕士点。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厦门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1986年复办以来,部分教师先后赴美、澳、新、菲等国和香港澳门地区深造研修。全系近十年来出版各类著作(独立撰写或主编)45部,发表学术论文400多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7项,获省部级以上各种奖励22项。目前,厦门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展的迫切需要,确定以政治学理论、行政管理以及政策分析等

    领域作为教学与研究的重点,力争使本系成为南方政治学与行政管理教学与研究的中心之一。

    教授及研究方向

    陈振明,教授,厦门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教授、博士、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政策分析和政治学理论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为厦门大学行政管理和政治学理论两个硕士点的学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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