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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窗

第四章 法人制度


    第一节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一、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分类

    三、我国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人作为民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土要区别。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特点。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设立

    法人的设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使社会组织获得法律上人格的整个过程,即它是创设法人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一)法人设立的原则

    (二)法人成文的条件

    二、法人的变更

    (一)法人人格的变更

    (二)法人组织形态的变更

    (二)法人宗旨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四节联营

    联营是企业之间或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的联合经营,它是法人参加横向经济联合的主要形式。

    联营的形式: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合同型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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