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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窗

第十章 他物权


    第一节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国有上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个人对国有土地依法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个人或单位依据承包合同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国有土地依法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中获取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第三节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十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其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抵押权的特征

    三、抵押权的设定

    抵押合同。抵押物登记。

    四、抵押权的效力

    五、抵押权的实现

    六、抵押权的消灭

    第四节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和种类

    (一)质权的概念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二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动产或权利证书上载明的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

    卖、变卖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质权的种类

    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二、质权的设定

    三、质权的效力

    四、质权的消灭

    第五节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间约定人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规定期限的,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留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三、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留置权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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