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多数罪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心理状态。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下列5种犯罪: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间谍罪;
为境外窃娶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要求掌握以上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被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对第二节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记忆、理解,涉及犯罪构成特征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涉及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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