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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窗

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侵犯财产罪的构成持征,即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挪用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的9种犯罪,即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被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亿、理解,涉及犯罪构成特征从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涉及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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