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三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构成特征,即使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军事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犯罪主体是本人,主观方面多数罪是故意构成,少数罪可由过失构成。
第二节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的5种犯罪,即军人叛逃罪、战时违抗命令罪、战时临阵脱逃罪、武器装备肇事罪、遗失武器装备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对第二节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涉及犯罪构成特征以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涉及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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