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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信息侵权案”一审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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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新华社国内外记者所采写、编辑和分析加工整理的信息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与原告所诉侵犯信息著作权事实有关,被告对原告所诉的事实也供认不讳。法院一审判决中国经济信息社胜诉。 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关人士称,该所在其所属信息服务网站上提供的新华社信息是从北京鸿迅信息咨询公司购得,在其采购协议书中,鸿迅公司称拥有所提供的信息的版权,鸿迅转买新华社信息与其无关。他们表示,中国经济信息社应该状告鸿迅,而不是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他们对今天法院判决不服,随后将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由于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敏感问题,此案在国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参加今天下午庭审旁听的有中外数百名听众,一些新闻单位也派记者到庭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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