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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窗

成思危认为我国风险投资面临六大隐患


    在4月19日举办的“2000中国风险投资运营机制高级研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发表了主题演讲。他认为,中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已由起步阶段步入初级阶段,尚存在6方面的问题。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截至去年上半年,我国已相继成立了92家风险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74亿元人民币,但真正投入的只有10%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成思危认为,目前我国投资尚存在六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规模偏校

    第二是法规有待建立。他透露,包括风险投资基金在内的产业投资基金法正在起草当中,明年有望出台。而风险投资法虽然列入了本届人大的立法计划,但离出台尚有少则三五年,多则六七年的时间。

    第三是认识上存在分歧,对风险投资的定义并不明确。他认为,真正的风险投资须具备五个要素:有风险的投资、组合投资、长期投资、权益投资和专业投资。

    第四是操作不规范。第五是缺乏成功的范例。第六是民间参与太少,政府负担过多。

    成思危认为,中国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应该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建立风险投资公司,第二步是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第三步是建立包括二板市场在内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培养专业的风险投资家。

    成思危幽默地将风险投资家的作用定义为“支持创新者创业,帮助投资人投机”。

    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一直是业内人士关注的问题。成思危指出,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存在着一个认识上误区,那就是片面地认为,上市是风险投资的惟一退路,其实不然。他介绍,1999年在美国的风险投资中,仅有50%是通过上市退出的,另外的50%则是通过企业之间的收购与兼并退出的。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也发表了演讲,他认为,证券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个出口问题,它还提供了一个价值的基础,一种投资的成功与否,价值大小都是以证券市场上同类上市公司为参照系的。

    他透露,即将出台的高科技板(已被定义为第二交易系统)目前正在抓紧进行当中,目前存在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对上市的公司是进行强制性信息披露还是实质性审查;被确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就能上市等等问题。

    他说,为了促进风险投资的转化,中国证监会正在争取在第二交易系统上市的企业所有股份均可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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