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法
一、考题基本情况分析
《环境保护法》是1998年新列入律考范围的,该年只以多项选择题的方式考了一道题,占1分。
二、命题规律及应试指导
《环境保护法》条文中大多是原则性规定,命题较难,考的可能性不大。对这样的条文,只要理解,在脑中有个印象就行了。《环境保护法》的命题焦点在其法律责任方面,因为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在民事责任上虽属侵权责任,但这种侵权责任与一般的侵权责任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无论从特征、构成要件、还是责任免除上都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侵权责任不同。因此,考生必须能够清晰界定这种特殊侵权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的不同。复习这一问题请考生参见教材,教材上的论述颇清晰。
在法条方面,要注意《民法通则》第124条的含义,《环境保护法》第五章法律责任方面也是重点。
鉴于当前社会上环保的呼声越来越高,公民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以后的律考一定会涉及这方面的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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