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赔偿法命题规律与应试技巧
一、命题基本情况分析
|
|
判断题
|
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
案例题
|
总分
|
| 1999 |
|
|
|
|
|
|
1998
|
0
|
3
|
1
|
8
|
12
|
|
1997
|
0
|
1
|
3
|
0
|
4
|
|
1996
|
0
|
2
|
2
|
0
|
4
|
|
1995
|
2
|
0
|
0
|
3
|
5
|
二、命题重点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考核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方面:
1、国家赔偿的范围及与其他赔偿方式的区别;
2、国家赔偿与其他赔偿方式的区别;
3、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4、国家赔偿的方式;
5、国家赔偿费计算方法。
三、选择题命题规律与应试技巧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以来历年律师资格考试的出题范围来看,选择题命题的基本规律是:
1、以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国家赔偿的方式这三项基本制度的条文为基本出题点。
2、以国家赔偿与其他赔偿的区别、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与其他责任主体之间的差异作为干扰项的主要设计方式。
3、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公布时间不长,因此出题规律不甚明显,但总的出题量却相对稳定,即每年4至5分。
根据以上对国家赔偿法考核中选择题命题基本规律的分析可以看出,考生在应试时应掌握以下技巧:
1、由于考试是以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国家赔偿的方式这三项基本制度的条文为基本出题点,因此,只要对这三项内容的法律条文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即可保证对于绝大多数题目作到心中有数。
2、由于试题中多以国家赔偿与其他赔偿的区别、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与其他责任主体之间的差异作为干扰项的主要设计方式,因此,考生应在复习时比较条文的明确规定及国家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区别,提高自己辨别考试重心、抵御干扰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