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按份之债 |
债的一方主体多数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债权或负担债务的债 |
| 连带之债 |
多数人之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 |
| 2 |
简单之债 |
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以该种标的履行的债 |
| 选择之债 |
债的标的是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 |
| 3 |
单一之债 |
债的双方主体各为一人的债,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比较简单 |
| 多数人之债 |
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二人以上的或者一方为一人,而另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 |
| 4 |
主债 |
指能够独立存在,不以他债为前提的债 |
| 从债 |
不能独立存在而须以主债存在为成立前提的债 |
| 5 |
特定之债 |
以依当事人的意思具体指定的物即特定物为标的的债 |
| 种类之债 |
以不特定的种类物为标的的债 |
| 6 |
财物之债 |
指债务人须给付金钱或实物的债 |
| 劳务之债 |
债务人须提供劳务的债,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一般不能由第三人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