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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 |
宣告死亡 |
| 概念 |
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
指人民法院对具备一定条件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对失踪公民推定死亡的制度 |
| 条件 |
1、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者;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
1、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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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
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
| 3、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
3、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
| 法律后果 |
1、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2、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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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会引起与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人即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其财产转变为遗产,继承开始;其婚姻关系即告终止等。但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