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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窗

[参考答案]


    (1)A公司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2)C分行作为保兑行应该承担付款的责任。

    [解析]

    (1)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信用证的运输单据条款的规定,卖方有选择用陆海联运提单或海运提单的权利,若提交海运提单则须表明“已装船”,若提交陆海联运提单则不必表明,本案中A公司提交的是一份陆海联运提单,故无需表明记装船“,即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

    (2)保兑行作为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倮证兑付开证行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承诺,独立于开证行的承诺,受益人有权要求保克行直接付款,并不受制于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因此,C分行负有向A公司付款的义务。信用证一经保兑,C分行则取代开证行承担首先付款或承兑和付款的责任;C分行对信用证独立负责,汇票单据一经倮兑行付款或承兑、付款,即使开证行倒闭或拒付,保兑行无权向出口商追索票款。遇有信用证修改,保兑行可将保兑责任扩展至修改书,也可拒绝对修改书加以承兑,在后一种情况下,承兑行应无延迟地通知开证行和受益人。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5条、第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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