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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考案例精选刑法学(二十六)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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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2、行为的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客观方面必须是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进行妨害。如果不知道是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仅在客观上妨害其执行职务的,因欠缺本罪的故意,不构成本罪。 如果行为人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也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并不强调采用了暴力、威胁的方法,只要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罪中的使用了威胁的方法,一般是指以将要加害人身、财产、名誉的方法恐吓对方。妨害公务中行为人因使用暴力阻碍执行公务而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死亡,又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对于本案中涉及到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的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行为。犯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政治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于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依抢劫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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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于集会。游行、示威所负责或者直接负责人员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如果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则应定为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刑法》第277条、第278条、第289条、第294条、第29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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