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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考案例行政法案例(二)
    [案情]

    1991年5月14日,某市人民法院以刑事判决,认定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判决后,郑某不服提起上诉。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1年7月22日作出刑事裁定,维持原判。郑某仍不服,不断申诉。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于1995年3月15日以刑事再审判决,维持市人民法院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某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的判决,撤销市人民法院和地区中级法院对郑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判决。1995年4月24日郑某被释放。同年6月22日郑某提出刑事赔偿要求。

    [问题]

    (1)从程序上讲,郑某应当首先向谁提出刑事赔偿申请?

    (2)如果上述被申请机关拒绝赔偿,郑某还可以有什么救济途径7

    (3)本案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4)如果赔偿,赔偿金额应当如何计算?如果不赔,又如何处理了结?

    
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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