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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郑某应当首先向某地区申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赔偿申请。 (2)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3)本案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义务机关是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4)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应赔偿的时间是扣除投机倒把罪应执行刑罚的部分,其余多关押的时间。 [解析] 本案虽不属于全案无罪判决,但经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撤销盗窃罪时,已经实际服刑4年零6个月,即盗窃罪已经开始执行。由于原审的错判,使郑某被多羁押3年零6个月。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国家赔偿法》第18条、第21条、第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