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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窗

标准答案


    [答案]

    (1)本案应当由某县人民法院管辖。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原告的治安管理处罚没有超过法定时限。因为虽然夏某的嫖娼行为发生在l993年的6月份,公安机关查获夏某是在1994年元月,中间已经超过了半年,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指的是违法行为被发现而不是违法行为人被发现。夏某的嫖娼行为在何某某的卖淫行为被发现时已经算被发现,并没有超过6个月。

    (3某县公安局在其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后,能够以同样的事实重新

    作出(1996)第20号警告、罚款3000元的治安处罚和(1996)第01号收容教育1年的决定。

    (4)某县公安局的(1996)第01号收容教育1年的决定不合法。因为法不溯及既往,夏某的嫖娼行为发生在国务院1993年9月发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实施之前,所以该收容教育决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5)夏某能够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国家赔偿的诉讼请求。因为《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解析]

    注意行政处罚的法定时效的规定指的是“违法行为”被发现而不是“违法行为人”被发现。例如我酬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末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虽然《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受行政行为被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后,能够以同样的事实重新作出(1996)第20号警告、罚款'3000元的治安处罚和(1996)第01号收容教育1年的决定。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国家赔偿法》第9条飞行政诉讼法》第17条、第5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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