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ft 您的位置: 洪恩在线 -> 继续教育 -> 法律学苑 -> 律师资格 -> 律考信息 right


请给我们来信!

请给我们来信

我要发言

法律之窗

   

律考采用全国统一划定分数线的办法


  
   至于考试合格的分数线,在1993年以前还受各地配额的限制,从1994年起采用全国统一划定分数线的办法,只要四卷总分达到240分即为合格。但不能有一门缺考的情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