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泉州律考报名时间和条件
2000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21日至22日在全国统一进行,福建泉州司法局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已取得法学大专以上或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大专班14门法律课程合格证书;或在政法、其他部门及团体从事法律工作,取得由司法部审批验印或1996年底前由司法厅(局)审批验印的成人高等教育法律类专业证书;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考时间:7月1日至7月31日
三、报考地点:市区部属、省属单位和市直单位、驻泉部队的考生到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市区新华南路18号)报名;各县(区、市)的考生到本县(区、市)司法局报名;泉港区的考生到泉港区政法办报名。
四、报考材料:报考人员应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内持如下材料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并交纳必需的报名费用:
1.本人的身份证、工作证(或村、居委会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并经报名承办机关核对无异后加盖公章;
2.品行良好及无精神病史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3.本人近期1寸正面黑白免冠照片3张。
泉州考区的考务联系电话:2389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