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讲:怎样聘请律师?
选定了律师后,接下来就要签定律师聘任合同,即委托代理协议。律师事务所通常都会向您提供一份固定格式的委托代理协议,你需要做的只是审定其中的内容,并将您的具体情况填写在协议的空白部分。如果您不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草草就签定合同,往往会忽略一些对你来说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份完备的委托代理协议通常必须包括:委托事项、律师工作方式、委托人对律师的授权范围和内容、付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和后果承担、争议处理等方面。您应当注意避免在任何实质问题上出现“原则上”、“尽可能”等含糊的措辞。
委托代理协议之外,您还必须签署一份给律师的授权委托书,详细表明您对律师授权的事件、期限、范围。向律师授权绝非一件纯程序性的工作,因为律师在授权范围内所做的一切都被看作您亲自做的(包括他的过错),所以在授权委托书上最好避免出现“全权代理”之类的字眼;我国民事诉讼法甚至规定在授权委托书仅规定“全权代理”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进行和解,无权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所以授权中您最好是保留最后的实质处理权或者限定律师可处理的财产的金额;当然您也可以随时追加或者解除授权,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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