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品:温柔的陷阱
生产厂家和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往往采用各种手段,增加商品的吸引力,其中“买一赠一”、“加量不加价”等利用赠品进行促销的商品为数不少。消费者也乐意购买附有赠品的商品,认为可以从中获得实惠。应该说大部分赠品活动是规范的,厂商是想通过赠品真诚让利消费者,提高商品的竞争能力。但也有少数厂商以赠品为诱饵,让消费者受骗上当。
表现之一:赠品之中有垄断。有的电信部门实行安装固定电话赠电话机的活动,在消费者交了电话初装费后,向消费者“无偿赠送”电话机一部,这种赠与往往存在垄断。目前电信部门还是居于垄断地位,如果电话用户都统一使用电信部门提供的电话机,一方面消费者失去选择使用其他电话机的权利,另一方面,其他电话机生产厂家在当地就很难占有市场,借赠品进行垄断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就明确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某些地方的电信部门过去采取装机必须采用电信部门提供电话的做法,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反对后,有的就变换手法,采用所谓赠电话机,实质是“换汤不换药”,同样是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且更具有欺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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